{"IS_PROCEDURE":"0","ORGANIZATION_NAME":"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LAST_TIME":{"date":16,"hours":15,"seconds":59,"month":9,"nanos":0,"timezoneOffset":-480,"year":118,"minutes":18,"time":1539674339000,"day":2},"CONSULT_URL":"钱琨","FOLDER_NAME":"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地审查","CREATOR":"32D5CE031DAD4B589C6FC37900DA7BCD","ID":"AD8A8A52D4B44F2C95B43D680F3C6013","TYPE":"XK","CONSULT_ONLINE":"0","IS_HAVE_LAW_TIME":"1","ITEM_ID":"AD8A8A52D4B44F2C95B43D680F3C6013","ACCEPT_TIME":0,"ONLINE_HREF":"评估","AGENT_CODE":"QD370200GTJ","IS_IN_HALL":"1","REGION_NAME":"青岛市","ORG_CODE":"QD370200GTJ","IS_CHARGE":"0","IS_RESULT_EXPRESS_PAYSELF":"0","AUTHORITY_DIVISION":"市级权限范围内容","IS_ONLINE":"1","LAW_TIME_UNIT":"workday","IS_RESULT_EXPRESS":"1","IS_TREE_LEAF":"1","CONSULT_PHONE":"85916495","PROCEDURE_TIME":0,"IS_MATERIAL_EXPRESS_PAYSELF":"0","LAW_TIME":30,"AGREE_TIME":6,"SEND_TIME":0,"IS_ORG_NAME_ITEM":"0","AUTH_LEVEL":"3","IS_RESERVE":"0","WINDOW_PROCESS":"0","FOLDER_SORT_ORDER":"00001","ASSORT":"1","EXERCISE_CONTENT":"市级权限范围内容","IS_ONLINE_YICHUANG":"0","VERSION":11,"IS_RATE":"0","SEARCH_TYPE":"0","AGENT_NAME":"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STATUS":"8","COLLECTOBJ":"undefined","LAST_EDITOR":"32D5CE031DAD4B589C6FC37900DA7BCD","CREATE_TIME":{"date":28,"hours":9,"seconds":4,"month":4,"nanos":0,"timezoneOffset":-480,"year":118,"minutes":50,"time":1527472204000,"day":1},"LIMIT_NUMBER":"无","PROPERTY":"0","CROSS_SCOPE":"0","SERVICE_OBJECT":"0,1","NAME":"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地审查","IS_MATERIAL_EXPRESS":"1","IS_AGENCYORGAN":"0","FOLDER_CODE":"370200-70200GTJ-XK-2008","ORG_PROPERTY":"法定机关","XK_ITEM_PROPERTY":0,"AGREE_TIME_UNIT":"workday","TITLE_NAME":"法人;个人","STATE":"4","BASIC_CODE":"3702000102008","ISPYC":"1","REGION_CODE":"370200000000","ORG_NAME":"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CODE":"370200-70200GTJ-XK-2008-21"}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地审查
实施主体 |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承办机构 |
该事项无承办机构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不公开
|
法定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6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32-85916495
|
投诉电话 |
0532-85916654(投诉)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法律依据
1、
《土地管理法》:“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
《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必须按下列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一)一次性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荒山、荒地、荒滩5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一次性开发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受理条件
1、1.已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取得项目批准文件;3.土地权属明确;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地政策;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下载样表 |
用地申请 |
原件1份
|
必要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非新建项目不需提供)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
|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非新建项目不需提供)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
|
环保部门环评文件(仅新建工业项目提供)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
|
土地权属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
|
定界地形图( |
原件1份
|
必要
|
|
|
办理流程
1、1受理 受理申请材料
2、2审核 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3审批 对申请材料完成审批
4、4办结 出具初审意见或者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