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社部发〔2009〕11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加入外国籍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向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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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有关入出境及居留便利问题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社部发〔2009〕113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加入外国籍来华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向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具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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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
山东惠才卡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办理 |
留学回国人员回国需要办理多次签证、居留许可或物品进境通关的,可以申办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凭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
一般应为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
5 |
发放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室
电话:0532-85912218
行政诉讼
部门:1.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4.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1.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2.山东省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4.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1.0532-80880601;2.0532-66878560;3.0532-88892028;4.0532-82978801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怎么证明是否为高层次留学人才?
回答:留学回国人员申办《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一般以持有“山东惠才卡”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