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 |
教育部 |
教职成〔2010〕7号 |
“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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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
教育部 |
教职成〔2010〕7号 |
第三十八条
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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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毕业证书遗失以及需要开具学历认证报告的,由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留存的毕业生及毕业证书信息数据库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证)书》,提供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由学生本人持上述资料到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学习成绩单(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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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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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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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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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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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就读过程中,学校建立学生个人成绩单 |
否 |
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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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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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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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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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注册学籍时,同步建立 |
否 |
毕业生信息登记表(档案材料公章、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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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毕业时,学校负责出具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受理、办结一站式(即办件) |
审核递交的材料 |
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
0个工作日 |
出具中等学历证明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0880601(市南区人民法院)、0532-66878560(李沧区人民法院)、0532-88892028(崂山区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相关材料不全能进行办理吗?
回答:原则上材料不全不能完整证明自己学习经历的真实性。如果材料确实丢失,建议提供尽可能多的佐证,由相关市教育局认真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鉴定结果。
问题:必须由本人办理吗?
回答:因涉及提供当事人的重要材料,建议本人进行办理。如存在特殊困难,一定要委托可靠人员,具体办理人员也要携带本人证件和委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