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金〔2011〕9号 |
附件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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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金〔2011〕9号 |
附件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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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金〔2011〕9号 |
三、(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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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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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677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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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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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公证书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若借款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到场办理 |
否 |
受托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否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结 |
根据部分还款申请信息完成部分还款 |
1.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2.借款人还款账户金额满足部分还款额度要求。 |
1个工作日 |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
审核 |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
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
0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的,同意提前还清贷款;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受理申请 |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后办理 |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可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进行业务办理。
2.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
0个工作日 |
告知是否受理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1.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4.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1.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2.山东省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4.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1.0532-80880601(市南法院);2.0532-66878560(李沧法院);3.0532-88892028(崂山法院);4.0532-82978801(铁路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部分还款吗?如何办?
回答:贷款期内,借款人可向申贷机构申请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可通过网上、手机APP等电子渠道或柜面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