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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类型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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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承办机构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7048003 实施编码 12370200427406974D337201704800301
实施主体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12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1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3
法定办结时限 1 个工作日 (自申请受理日开始计算。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附件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三、贷款服务(二)提前还贷 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件 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市南管理处: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2楼C01-C09窗口;市北管理处: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13,16窗口;李沧管理处: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11-13窗口;崂山管理处: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3-10窗口;城阳管理处: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8-10,12-14窗口;黄岛管理处第一营业大厅:黄岛区长江东路313号悦海大厦一楼1-9窗口;黄岛管理处第二营业大厅:黄岛区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1-6,8-13窗口;即墨管理处: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7-12窗口;胶州管理处: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3-5窗口;平度管理处: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1-6窗口;莱西管理处:莱西市长岛路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5-8窗口。
电话:05321232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市南管理处: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2楼C01-C09窗口;市北管理处: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13,16窗口;李沧管理处: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11-13窗口;崂山管理处: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3-10窗口;城阳管理处: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8-10,12-14窗口;黄岛管理处第一营业大厅:黄岛区长江东路313号悦海大厦一楼1-9窗口;黄岛管理处第二营业大厅:黄岛区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1-6,8-13窗口;即墨管理处: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7-12窗口;胶州管理处: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3-5窗口;平度管理处: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1-6窗口;莱西管理处:莱西市长岛路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5-8窗口。
电话:053283096767
受理地点 市南管理处: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2楼C01-C09窗口;市北管理处: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13,16窗口;李沧管理处: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11-13窗口;崂山管理处: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3-10窗口;城阳管理处: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8-10,12-14窗口;黄岛管理处第一营业大厅:黄岛区长江东路313号悦海大厦一楼1-9窗口;黄岛管理处第二营业大厅:黄岛区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1-6,8-13窗口;即墨管理处: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7-12窗口;胶州管理处: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3-5窗口;平度管理处: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1-6窗口;莱西管理处:莱西市长岛路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5-8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金〔2011〕9号 附件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查看原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金〔2011〕9号 附件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查看原文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金〔2011〕9号 三、(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的方式。”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677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0年第45号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公证书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非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若借款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需提供公证书原件到场办理
受托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非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结 根据部分还款申请信息完成部分还款 1.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2.借款人还款账户金额满足部分还款额度要求。 1个工作日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0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同意提前还清贷款;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受理申请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后办理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申请。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可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进行业务办理。 2.借款人当前不存在逾期未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0个工作日 告知是否受理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1.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4.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1.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2.山东省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4.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1.0532-80880601(市南法院);2.0532-66878560(李沧法院);3.0532-88892028(崂山法院);4.0532-82978801(铁路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部分还款吗?如何办?
回答:贷款期内,借款人可向申贷机构申请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可通过网上、手机APP等电子渠道或柜面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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