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 |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 |
财教〔2011〕538号 |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
查看原文 |
《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 |
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
财教〔2011〕538号 |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二)主要内容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
查看原文 |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
原件 |
2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下载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备案 |
地方高校应将本年度入伍资助经费使用等情况,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
15个工作日 |
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0880601(市南区人民法院)、0532-66878560(李沧区人民法院)、0532-88892028(崂山区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吗?
回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