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农业农村部 |
农业部令2012年第9号 |
因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共同书面申请调解。
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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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农业农村部 |
农业部令2012年第9号 |
因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渔船事故调查机关共同书面申请调解。
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调解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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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989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因渔港水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沿海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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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1989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号发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因渔港水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沿海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可以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调解处理;调解不成或者不愿意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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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
渔业船员、渔业无线电、渔业航标的监督管理,渔业船舶的登记管理,渔港水域内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渔业船舶(含外国籍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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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
渔业船员、渔业无线电、渔业航标的监督管理,渔业船舶的登记管理,渔港水域内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渔业船舶(含外国籍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负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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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因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发生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的主管机构申请调解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终止调解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非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下载空白表格并按照示例样表填写 |
否 |
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调解申请书
|
原件 |
2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当事人提交调解申请,自备材料,无固定格式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下载空白表格并按照示例样表填写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调解 |
对民事纠纷就行调解 |
根据事故责任、损失情况促成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 |
11个工作日 |
达成调解协议或者终止调解 |
受理 |
审查是否符合调解条件 |
1.当事各方共同提出;2.事故发生之日起30内提出;3.未申请仲裁或诉讼。 |
1个工作日 |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电话:0532-80880996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纠纷调解是否收费?
回答:不收费
问题:调解过程中是否可以申请终止调解?
回答:可以,已向渔船事故调查机关申请调解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中途不愿调解的,应当递交终止调解的书面申请,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问题:什么情况下可以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民事调解?
回答:1.当事各方共同提出;2.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3.未提起仲裁或者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