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XK
所属部门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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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
实施主体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基本编码 000118260003 实施编码 11370200MB2859003E3000118260003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3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0,2,5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1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均合格的,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核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承诺期限 1 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4楼Z02-09号综合受理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3楼353室
受理地点 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附件第329项,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 查看原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查看原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无暴力犯罪记录。^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部分市延长至65岁),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5、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明。^ 6、经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7、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本市居住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无暴力犯罪记录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考试合格成绩单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2寸免冠白底着西装领带彩色照片 原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驾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样表下载 政府部门核发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个工作日
审核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 考试成绩合格 3个工作日
办结 核发从业资格证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0880601(市南区人民法院)、0532-66878560(李沧区人民法院)、0532-88892028(崂山区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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