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年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 |
第三十四条
第一款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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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年1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 |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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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
第五十二条
第一款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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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费用名称:4500元/病例
收费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
(三)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
收费标准:4500元/病例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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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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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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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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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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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电子版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载 |
是 |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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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
职业病诊断机构 |
是 |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委托函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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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职业病诊断鉴定告知书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电子版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下载 |
是 |
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复印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 |
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是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超出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鉴定办事机构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
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
1个工作日 |
接收或不予受理 |
受理 |
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形成鉴定结论 |
真实有效,合法合规 |
55个工作日 |
形成鉴定结论 |
办结 |
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受理通知书》 |
真实有效,合理合法 |
1个工作日 |
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受理通知书》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三楼立案室
电话:0532-85912218
行政诉讼
部门:1.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4.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1.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2.山东省青岛市金水路1303号;3.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4.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1.0532-80880601;2.0532-66878560;3.0532-88892028;4.0532-82978801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
回答: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问题:省级鉴定怎么联系?
回答: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8877号。电话:0531—82919538
问题: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该怎么办?
回答: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