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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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国务院令第293号 |
第七条 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 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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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 |
第九条 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第十三条 企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一)、(二)、(五)、(六)、(七)、(九)的资料;(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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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省政府令第320号 |
附件: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第18项工程 勘 察、设 计 (涉 及 铁路、交 通、水 利、信 息 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单位资质审批 (乙级),委托至济南、青岛、烟台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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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省政府令第333号 |
一、调整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将316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3市实施(第二批),将61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设区的市实施,将240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实施,将103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国家级开发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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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資本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2、技术条件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裝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2)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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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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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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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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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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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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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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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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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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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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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否 |
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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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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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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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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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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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否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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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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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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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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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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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下载 |
是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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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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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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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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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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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核发 |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否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非注册人员的(工程勘察资质的注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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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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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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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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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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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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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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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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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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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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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主导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勘察3个月)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社保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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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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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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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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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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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办公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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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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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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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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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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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主要技术装备购置发票(工程设计资质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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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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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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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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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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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加盖企业公章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目录;若已通过相应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的,只需提供相关认证体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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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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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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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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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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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勘察设计资质个人业绩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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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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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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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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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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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受理企业申请事项 |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http://www.mohurd.gov.cn/wbdt/xzzx/zzfjbz/200611/t20061123_160440.html)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http://www.mohurd.gov.cn/wbdt/xzzx/zzfjbz/201306/t20130627_214139.html) |
0个工作日 |
《受理通知书》或退回申请 |
审批 |
审批审核结果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等有关规定 |
0个工作日 |
审批完成 |
送到 |
送达办理结果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等有关规定 |
0个工作日 |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
行政复议
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
电话:0531-86132980;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
电话:0531-82567000
无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企业营业执照发生变更后,资质证书多长时间内必须变更?若资质证书未及时变更,有什么后果?
回答: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其他日常资质证书变更事项,也需在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问题:如何办理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满足什么标准?需要什么材料?表格哪里下载?在哪里申报?
回答:申报平台为“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搜索选择申报办理项,按照“材料目录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同步下载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标准为《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开”-“部发文件”下载。
问题:如何办理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满足什么标准?需要什么材料?表格哪里下载?在哪里申报?
回答:申报平台为“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站”,搜索选择申报办理项,按照“材料目录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同步下载填写申请表并上传。标准为《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开”-“部发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