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2014年5月农业部令第4号,2017年11月修订 |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名册、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报所在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查看原文 |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5日前将培训计划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渔业船员管理机构备案。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渔业船员培训计划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无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无固定格式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决定是否受理 |
是否符合《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
0 |
是否受理 |
办结 |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
0 |
是否同意开班 |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8950011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
电话:0532-80880996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申请?
回答:培训班开班前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