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建筑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 |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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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
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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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6年10月通过,2010年9月第三次修正:“对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领资质证书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资质等级标准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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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
2002年9月建设部、外贸部令第113号 |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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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办市〔2021〕30号 |
三、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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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信息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表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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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0份 |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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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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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事项名称-办事指南-申请材料中下载空表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提交方式 网上提交。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qdzwfw.sd.gov.cn/qd/public/index/statichtml/index_qd,注册账号后,在平台内提交申请事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综合受理接收行政许可申请,平台内自动向申办单位回传《受理通知书》,并发送收件编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符合受理条件的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
受理 |
审批 |
审批决定印发正式文件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公开内容如下: 序号 所属辖区 单位名称 现申请资质类别等级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
出具《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或者《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办结 |
包括许可决定、许可证件、许可目录的送达方式和时限等。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0个工作日个工作日 |
送达 |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路16号市南法院立案庭
电话:0532-80880805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路10号丙甲区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12348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如何查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回答:答:可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许可处——行政许可事项申报须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办事指南中查找:http://www.sdjs.gov.cn/art/2018/8/30/art_15735_1016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