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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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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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青岛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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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
实施主体 青岛市体育局 承办机构 青岛市体育局
基本编码 370733004002 实施编码 11370200005117830K3370733004002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15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2,0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2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3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1 个工作日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审核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第二十二条 审批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审批工作。) 承诺期限 即办件 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名称 授予等级称号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4楼Z03-09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2-6620960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1号门1楼112室市民会客厅
电话:0532-66200001
受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政务服务中心(青岛市民中心)4楼Z03-09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 第九条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查看原文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 第九条 第一款 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 第十条 第一款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第一款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达到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运动员通过“爱山东APP”提交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集体球类项目另需提交集体项目确认报告)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规定》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0个工作日 工作人员审查运动员填报信息是否正确
审核 依法对提交申请的运动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0个工作日 公示是否通过
批准 青岛市体育局授予公示无异议审核通过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0个工作日 是否批准
证书申领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分批上传运动员信息至体教联盟网站,由运动员本人自行登录网站申领证书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 0个工作日 运动员自行登录网站申领证书,由“体教联盟”邮寄至运动员手中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0号;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1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0880601(市南区人民法院)、0532-66878560(李沧区人民法院)、0532-88892028(崂山区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7号一楼
电话:0532-85586916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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