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政务服务

公共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表


实施主体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机构 市环保局
事项名称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服务对象 法人 共同实施部门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咨询电话 82871130
办理流程
1、受理 对环评文件(职业资格、机构资质、项目选址、政策符合性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入评估程序,纳入时限控制。
2、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技术评估会,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至建设单位,并由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进行修改。环评文件修改时间不计入评估时限。
3、技术复核 对修改后的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复核,并出具技术评估报告。
4、签发 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结束后,通知项目建设单位领取相关材料报送环保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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